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6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了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新《条例》修订的总体思路和主要特点。新《条例》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
自治区特检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责成院总工办安排布置全员学习。全院职工通过自学、互学和互测等多种形式,系统学习了新《条例》,考试结果表明,学习效果良好。
近几年,自治区特检院在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基础上,同时开展职业卫生检测评价和安全生产检测业务,学习、掌握新《条例》,必将对今后做好上述技术服务工作,产生积极影响。
(睢 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