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北京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查组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文件精神,北京市大兴区质监局采取多项措施对辖区内2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1家社会化环境检测机构开展资质认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质监局不断深化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意识,要求机构根据自查表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并对查出的问题启动整改工作程序,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形成自查报告;执法人员集中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机构的管理体系运行有效性,检验检测行为和出具检验检测报告的合法性、规范性,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对于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持续性等;不断加强法律法规宣贯,通过对检验检测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督促工作人员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规范检验检测行为,不断保持并提高自身检验检测能力和体系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