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近日,钦州保税港区检验检疫局对进口报检为铜精矿的货物抽样检验。经鉴定,该批铜精矿为电镀污泥,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钦州保税港区检验检疫局向收货人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单》,对该批固体废物做退运处理,并监督退运出境。
该批次马来西亚铜精矿由佛山市某金属有限公司进口,“惠港通188”轮于2017年1月4日装载入境钦州保税港区。报检重量79.437吨、货值95.16万美元。工作人员在抽样时发现该批货物颜色存在异常,一批货由棕、黄、蓝三种颜色构成,经检验、复验,该批次马来西亚铜精矿氟(F)元素含量分别为2.47%、2.44%,超过《关于公布进口铜精矿中砷等有害元素限量的公告》中氟(F)元素的限量值24倍。为慎重起见,5月7日,钦州保税港区检验检疫局向深圳检验检疫局工业品检测技术中心再生原料检验鉴定实验室送样,6月17日,鉴定报告显示该批铜精矿属于电镀污泥。
电镀污泥为我国目前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电镀污泥是指电镀行业中废水处理后产生的含重金属污泥废弃物,含有有害重金属,它具有易积累、不稳定、易流失等特点,如不加以妥善处理,任意堆放,其直接后果是污泥中的铜、镍、锌、铬等这些重金属在雨水淋溶作用下,将沿着污泥—土壤—农作物—人体的路径迁移,并可能引起地表水、土壤、地下水的次生污染,危及生物链和人体健康,造成严重的环境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