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近日,该局对某企业进口的3台旧压缩机实施到货检验检疫时,发现设备携带旧压力容器3个。旧压力容器属于禁止货物,存在巨大安全隐患,检验检疫人员依法对旧压力容器实施了监督销毁处理。
据了解,该批旧压缩机从加拿大进口,货值3.75万美元,用于压缩输出天然气钻井平台出口处天然气,降低井口压力,实现井内天然气资源持续输出,属于天然气钻井平台关键部件之一。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旧压力容器属于禁止进境货物,存在巨大安全隐患,且到货中所含旧压力容器作为天然气钻井平台主要承压组件,一旦发生质量质量安全事故,必将严重威胁整个钻井平台安全。
发现上述不合格情况后,天津检验检疫局迅速采取处置措施,第一时间对相关企业进行了约谈,细致宣传检验检疫法律法规政策,详细告知相关不合格项存在的巨大安全隐患,使收货人认识到该不合格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及责任,最终同意对该批压力容器实施销毁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