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气瓶充装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围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主题,提高企业责任意识、安全意识,防范气瓶安全事故发生,杜绝非法充装、倒装、超期充装等现象,为百姓群众生命财产筑建安全屏障。6月21日,锡林浩特市食药工商质监局组织召开了全市气瓶充装单位进一步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会,锡市安监局、公安消防大队、城镇燃气办及14家气瓶充装单位1家管道燃气单位参加了推进会。
鉴于国家安全生产督察组在其他地区检查充装单位时发现存在着诸如违规充装、非法充装、充装记录不完善等问题。对此市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召开进一步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会,分管副局长曹雅艳强调锡林浩特市各充装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将安全工作放在前头,摆在首位。各单位要按照该局第一季度下发的各专项整治文件,再次认真对照《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和《气瓶充装许可规则》等获证要求,开展全面隐患自查,切实落实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从充装记录真实性、设备维护保养、故障处置记录、许可资质是否符合获证要求、作业人员持证、作业项目与证件是否匹配及开展职工安全教育、设备检验检定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查出问题能够立行立改的,要采取措施立即整改;特殊原因不能立行立改的,及时上报,并采取自行关停等措施防止事故发生。该局安全监察人员近期开展抽查,对不进行自查并建立自查隐患台账,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消除的企业单位,一律依法严肃处理,对拒不整改企业将上报市政府采取吊销营业执照、暂扣许可证,停产整顿等方式处理。
锡市消防大队李参谋及住建局燃气办白主任从各自行业分管安全角度对各充装单位存在问题进行了说明,要求各充装单位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锡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股长李伟涛对国家质检总局2015年新修订的《气瓶安全监察规定》及《气瓶充装许可规则》进行了具体讲解,对企业不清楚不明白的地方进行了指导,要求各企业仔细研读相关规范,对照单位实际情况,查漏补缺,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
本次推进会部署了近期工作安排,敦促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堵塞安全漏洞,保障锡林浩特市气瓶充装安全。(曹雅艳 陈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