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厦门检验检疫局邮件快件办事处工作人员在日常进境邮件检疫时,对X光机透视图像显示为有机物的圆形物品果断拦截。经开包确认,内有重达350克的新鲜水果。
截获的邮包由马来西亚寄出,寄递单标明为“果脯”。因收件人无法提供相关审批文件和检疫证明,检验检疫人员依法截留该批水果,并将取样检测,后续将依规予以销毁。
因境外水果品种繁多,为民众所喜爱,已成为植物危险性有害生物远距离传播的媒介,也正因其易孳生有害生物的高风险性,为防止危险性有害生物的侵入,新鲜水果已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也明确规定涉嫌一年内两次以上携带或者寄递违禁品属于立案追诉的范畴,将受到刑事处罚。
厦门检验检疫局提醒消费者,确需携带或邮寄物品入境时,应充分了解我国相关检验检疫要求及法律规定,谨慎行事,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或法律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