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中共新乡市委、新乡市人民政府7月12日发布文件《关于表彰2016年度新乡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新文〔2017〕62号文),新乡检验检疫局喜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并正式授牌。
新乡检验检疫局自筹建以来就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并设立文明创建小组主动与主管部门对接,全面掌握创建要求。为加快创建进程,经多方协调,创新开展了文明单位“区市同创”,并顺利通过理论考试和现场考核。该局也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深化创建工作,并以此为抓手提升人员文明程度,强化对外服务意识,树立单位良好形象。(刘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