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起,凡是在新加坡市场上销售的为家庭设计的任何空调、平板显示电视、手机、便携式电脑、冰箱或洗衣机(无论受控EEE是否为也适用于任何非家庭用途)都应当遵循有害物质限制要求,限制物质如下:
镉及其化合物 | 0.01% |
六价铬 | 0.1% |
铅及其化合物 | 0.1% |
汞及其化合物 | 0.1% |
多溴联苯 | 0.1% |
多溴二苯醚 | 0.1% |
欧盟ROHS指令于2006年7月1日就开始生效。11年后的今天,新加坡开始在指定产品实施有害物质限制要求,有害物质种类及其限量标准与欧盟相同。鉴于新加坡这一新的法规变化,检验检疫部门提醒输新相关产品,要高度关注新加坡这一变化以及生效时间,跟踪评估对自身输新产品的影响,及时应对这一新的技术壁垒,确保输新产品的顺利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