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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组织开展电梯定期检验工作

2017-07-12 16:30:0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保障全县群众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在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规程》的有关规定及湖南省特检院衡阳分院的安排,衡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分管局领导王永春副局长带领特设股执法人员自6月初起,组织开展对全县135家电梯使用单位557台在用电梯进行一年一次的定期检验工作。

此次检验与监察一并进行:一是湖南省特检院衡阳分院的检验师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T7001-2009《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及BG7588-2003《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对在用电梯的运行情况及性能等进行现场检测;二是县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对受检单位的人员持证、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巡查制度、档案管理、应急救援专项预案及维保单位、人员、记录、合同等情况逐一进行现场监察并记录,对检验监察中所发现的安全隐患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并责令限期整改,同时与其负责人签订《衡阳县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承诺书》和《衡阳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告知书》,进一步落实电梯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明确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督促其主动履责。

通过此次定检,进一步强化了电梯定期检验与安全监察的力度,提升了检验检测的工作水准,加强了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的安全意识,减少了在用电梯的安全隐患,控制了电梯事故的发生,确保了在用电梯的安全运行,为保障全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夯实了监管基础。

(邹明辉 高福生)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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