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亳州市质监局结合实际需要制定了《亳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程序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经对现有权责清单的执法职权的梳理,该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的审核事项主要包括:按照一般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的决定,需经听证程序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作出撤回、撤销行政许可的决定,作出责令企业强制召回缺陷产品的决定,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委托的决定等。
《规定》确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规范了审核流程,规定了该局机关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及完成时限,确保重大执法法制审核工作质量和效率,对不严格执行法制审核程序导致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错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进行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