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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质监局四项措施开展燃煤锅炉专项整治

2017-07-10 16:45:2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宜城市环委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通知》和《襄阳市质监系统燃煤锅炉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文件要求,宜城质监局迅速行动,结合部门职能,采取了四项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开闸燃煤锅炉专项整治。

一是严把锅炉源头准入关。根据省、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从2016年12月1日起,对新建10t/h及以下未经地方政府和环保等相关部门批准的燃煤锅炉停止准入,一律不接受施工告知、一律不办理使用登记,全力配合做好淘汰(拆除)工作。

二是开展燃煤锅炉数据清查。通过调查摸底,建立了燃煤锅炉台账,并对额定蒸发量10t/h及以下、10t/h以上20t/h以下、20t/h及以上的燃煤锅炉进行分类。据统计,全市现有燃煤锅炉123台。其中,已收回使用登记证原件59台,企业倒闭破产失联41台,无法收回使用登记证,9台燃煤锅炉已拆除或改为天燃气锅炉,3台锅炉属于生物质锅炉,2台锅炉使用登记证原件丢失,还有9台燃煤锅炉正在清理中。

三是收回、注销使用登记。对全市范围内未经环保部门认定排放改造合格的20t/h以下的燃煤锅炉收回并注销使用登记。

四是加强锅炉安全监察执法,促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该局大力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执法,严厉打击锅炉“三非、两超”(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超期未检、超期未整改隐患)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履职,促进燃煤锅炉淘汰改造顺利进行。(宋明)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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