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近日,天津东港检验检疫局在对一批来自美国的进口废塑料进行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中有木质包装(木托盘15个),该批货物实际未申报木质包装,工作人员遂依法对涉事企业做出行政处罚。
该行政处罚涉事企业因不重视货物是否携带有木质包装,在进口货物时未与发货人沟通,造成在货物入境报检时没有申报木质包装。此行为违反了我国《动植物检疫法》相关规定,属申报不符。
进入5月份以来,天津东港检验检疫局共依法办理了5起涉及进境木质包装未申报的简易行政处罚案件,数据显示4月份还是0起。相比去年,2016年前5个月共办理3起,5月份才办理1起案件。
为了更好的服务企业,进一步促进贸易便利化,优化检验检疫工作流程,自2017年2月份以来天津检验检疫局相继制修订了《天津检验检疫局简易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作业指导书》,简化了简易行政处罚流程,降低了企业通关成本。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企业:简化行政处罚流程,减免报检费用是为了更好的服务企业,加快通关速度,促进贸易便利化,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检验检疫的执法标准和执法力度会降低。相关企业还是要重视依法申报工作的重要性,以免延缓通关速度,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