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根据质检总局督审司2017年度督察内审工作要点和专项业务督察计划,5月16日至5月24日,内蒙古检验检疫局组成专项业务督察组,对全区系统检验检疫证书质量情况开展专项业务督察,发现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避免了检验检疫证书瑕疵甚至违法引发行政风险,对提高全区系统业务执法工作的整体水平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制定方案,科学督察。为开展好此次专项业务督察工作,内蒙古局法制部门根据质检总局相关要求制定了证书质量专项业务督察方案和证书质量专项业务督察表,围绕报检、签证、抽采样、施检、证单管理等50项内容开展全面督察。为保证专项业务督察内容和可操作性,分管局领导组织法制、通关部门对业务督察方案和业务督察表多次进行修改和优化,确保本次业务督察工作科学、有序、有效开展。
严细求实,发现问题。本次督察依据《内蒙古检验检疫局报检规定》、《内蒙古检验检疫局出入境检验检疫流程时限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本着严肃认真、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以集中查看纸质档案和E-CIQ电子流程的形式开展督察。证书档案从E-CIQ系统中随机抽取,共抽取内蒙古局本部和分支机构检验检疫证书档案569份,其中抽取入境证书档案226份,出境证书档案343份。督察发现存在共性问题主要有报检单、代理报检委托书填制不规范;现场查验记录及抽采样凭证规范使用不规范;证书用语、版式不规范;超流程时限;随附单据及检验检疫资料提供不全。发现部分分支机构有二次检验流程不规范、换证凭单超出规定有效期、更改申请操作流程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问题,提出建议。根据督察中发现的问题,督察组提出整改建议。一要进一步规范报检审核。包括完善报检单填制;报检随附资料要齐全,严格审核所附单证及代理报检委托书;应填写项目不能缺少等;对更改业务进行规范,对更改项目是否符合规定严格审核,应收回的原发证单必须收回。二要严格执行流程时限管理规定,防止出现流程时限异常现象。三要规范使用抽采样凭证。抽采样凭证填写应规范,现场抽样人员应保证至少两人;现场记录中有抽样记录的应随附抽采样凭证。四要进一步规范原始查验记录填制,记录表单格式要严格受控。五要加强证书档案管理。档案应包括报检单、随附资料、代理报检委托书及检验检疫原始资料等,归档时应对资料进行整理核对。六要加强报检、签证、抽采样管理办法的学习,进一步规范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