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近年来,该局坚持依法行政,加大信用联合奖惩工作力度,加快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质量监管机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是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通报机制。出台《丽水市产品质量“红黑榜”发布制度(试行)》,联合发改、银行、卫生、电力、招投标等部门在项目审批、融资授信、政府采购、行政审批等行政管理事项对涉及“黑榜”企业予以限制并进行惩戒,对近三年内有市级以上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或发生质量事故、重大质量投诉经查证属实的,不能申请丽水名牌产品;近三年在各级质量安全监督检查中出现主要特性指标不合格,有较大质量事故,不得申报政府质量奖;对列入红榜的企业在品牌建设、政府奖励等方面大力扶持,优先推荐其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名牌产品等质量荣誉,在品牌建设、政府奖励等方面大力扶持,两年多来共发布产品质量红黑榜企业212家。
二是与金融管理机构建立产品质量信用联合奖惩机制。与人民银行丽水市中心支行签订了《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共享的合作备忘录》,明确将产品监督抽查、质监执法、质量良好行为、生产许可证情况4大块信息导入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人民银行鼓励金融机构在审查企业贷款和开展单位结算账户年检时,查验企业质量信用信息;引导金融机构对存在质量失信行为的企业,通过限制信贷准入、降低授信额度、提高贷款利率及加强贷后管理等方式进行联合惩戒。
三是开展失信联合惩罚工作。在认定丽水名牌、评审政府质量奖方面,联合相关信用部门对参加认定和评选的企业进行信用评审,两年来共有83家企业因存在产品质量不合格、环保验收未通过、偷税漏税、检验报告单造假等情况被取消评选资格。同时,对市市场监管局(工商局)、检验检疫等部门提供的评优、评先名单进行审核,将8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应取而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等质量失信行为企业通报给兄弟部门,发挥其它部门职能倒逼企业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
四是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工作。对诚信的企业实行奖励机制,享受优先快速办理日常业务,实施简化监督,优先推荐评优,优先评选丽水名牌和推荐浙江名牌,优选扶持开展先进质量管理体系导入培训,邀请参与行业标准的编制,免于资质动态核查抽检等优待政策。两年多来,优先对115家诚信企业开展丽水名牌评选,24家诚信企业开展质量创新项目评定,6家诚信企业开展政府质量奖推荐评选,7家诚信企业优先开展“浙江制造”标准制定,有力的引导企业做诚信、树品牌。
五是强化产品质量信息公开。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和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两年多来,对105家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企业进行了公告,倒逼企业履行质量主体责任。对查处的327件案件依法公开和通报,向社会主动公开被处罚主体信息、处罚依据及处罚结果,警示违法主体,推进相关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促进企业守法生产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