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根据工信部公告,由扬州市质监局协助申报,江苏省道路照明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参与起草制定的《灯杆第1部分:一般要求》、《灯杆 第2部分:钢质灯杆》标准已于2017年4月12日正式发布,并将于2017年10月1日实施。
2014年起,扬州市质监局与江苏省道路照明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全程参与了标准制定工作,前后收集翻译了BS EN 40-1、BS EN 40-2、BS EN 40-5等灯杆标准,并借鉴EN 40系列标准搭建了标准草案。经过多次讨论、校核、整理和完善,在征求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灯具标准化分技术委员会的各位委员、国内有关的检测站、企业和相关专家的意见后,于2015年9月最终定稿,并由工信部授号,于今年4月12日发布。
标准从提出到发布历时三年时间,它的成功发布标志着高邮灯杆检测能力已获得了同行业的高度认可,且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对推动高邮灯具产业的发展,规范市场竞争环境,提升产品质量,掌握行业话语权,提高高邮经济发展水平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