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公布了《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离岸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补充规定》(公通字〔2017〕12号),明确违反有关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中明确, 涉嫌一年内携带或者寄递《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进境逃避检疫两次以上,或者窃取、抢夺、损毁、抛洒动植物检疫机关截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所列物品的,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应予立案追诉。
近年来,全国各大邮件快件进境口岸和入境旅客口岸大量截获禁止进境的物品。以厦门口岸为例,截至4月底,厦门检验检疫局共截获禁止邮寄入境物377批次,包括植物种子种苗132批次,植物产品1批次,动物产品126批次,其它产品(含特殊物品)41批次。截获的禁止入境物品五花八门,既有生咖啡豆、鹰嘴豆、西葫芦种子等植物及繁殖材料和羚羊角、燕窝、狗粮等动物及其产品,也有卡介疫苗、涂抹式肉毒素、莲见疫苗等特殊物品和湖泊沉积物、废物原料等其它应检物。从截获物品中屡屡发现动植物疫情风险,例如从送检的生咖啡豆中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咖啡果小蠹,从寄自意大利的豆类样品中检出检疫性有害生物四纹豆象等等。
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公民海淘购物或入境时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寄递或携带禁止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违法成本巨大,情节严重者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吴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