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厦门机场检验检疫局旅航检工作人员在实施入境携带物检疫查验时,发现一名旅客行李中携带有鲍鱼干(重量为0.95KG)。由于鲍鱼干属于禁止入境携带物,工作人员遂将该旅客带至现场处置点开具处理凭证,并对其进行检验检疫法规教育,随后该旅客离开现场。
利用航班间隙,检验检疫工作人员正紧张地对截留物品进行核对。这时,检疫官小黄蹊跷地发现:鲍鱼干实际重量与单证上记录重量不一致!大家一番好找无果——难道鲍鱼干长翅膀飞了?最后是悬挂在作业台上的执法记录仪揭示了真相:原来该旅客竟然趁工作人员进办公室拿取单证的短短几十秒期间,偷偷闯入工作台取走部分鲍鱼干!这是口岸旅检执法现场首次发生此类事件,机场局旅航检科高度重视。当班科长核实事件后立即与涉案旅客联系,对其进行严肃教育,阐明其可能承担的法律后果,并要求旅客限期将偷取的物品交回。
在检验检疫人员的教育下,该旅客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和自己的错误。4月23日,旅客将偷取的鲍鱼干寄回,并附上诚恳的道歉信,对自己一时冲动的违法行为深表歉意。经核查,退回鲍鱼干重量与被偷取的鲍鱼干数量一致。4月24日,工作人员将鲍鱼干移交实验室人员做销毁处理。考虑旅客事后认错态度较为诚恳,并能及时归还所偷取物品,检验检疫机构对其进行教育后未进一步追究相关责任。
厦门机场检验检疫局温馨提醒广大出入境旅客,自觉遵守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国门生物安全是公民应尽的义务;进入国境,请不要携带《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邮寄、携带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内规定的水果、肉类、水产品、燕窝等禁止入境物品闯关,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更不能心存侥幸或做出不理智的举动,以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黄优梅 吴光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