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从五月一日起正式实施,为贯彻执行贵州省食品安全条例和推动我县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近期,剑河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了米粉小作坊专项整治行动,检查11户城区米粉加工小作坊。
此次专项整治目的是规范米粉加工小作坊经营行为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要求。检查重点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生产现场卫生状况、加工工艺流程,原材料采购和管理等突出问题着手。要求米粉加工小作坊充分落实主体责任把握关键环节不出问题,严禁使用非食品用的原辅料,非食品用化学物质,违反规定的过期,失效的原材料加工食品,严禁掺杂掺假,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隐患。通过检查,1户米粉加工小作坊做的较好;多数食品加工小作坊均能落实食品安全措施,生产条件、卫生条件一般,从业人员健康体查落实较好;3户米粉小作坊生产条件极为简陋,执法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有可能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生产经营行为,责令小作坊经营者限期改正,下发7份责令整改通知书。检查中,未发现有滥用食品添加剂、使用非食品原料和过期大米等违法行为。同上抽取6户米粉生产小作坊的红米粉送检,并与11户米粉生产加工小作坊签订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承诺书》。对检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执法人员将进行回访督查。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车辆4台次。 (龙玉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