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提高涉氨制冷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防范遏制涉氨事故发生,东光县质监局坚持标本兼治,在当前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基础上,采取四项措施,确保涉氨制冷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强化落实,周密部署。切实增强“红线”意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成立了液氨制冷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此项工作;制定下发了《东光县涉氨制冷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细化分工、责任到人,防止产生工作“死角”,确保按时间节点保质完成预定工作目标。
二是强化自查,落实整改。要求企业对照《涉氨制冷企业特种设备自查自纠隐患排查表》的有关内容,查问题,找差距,通过增加投入、完善制度、加强教育培训等措施落实存在问题的整改,不断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三是强化检查,力除隐患。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检查涉氨制冷企业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 “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执行情况,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强化工艺流程、设备检验、电气控制和管理制度四个方面内容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监管全覆盖、无死角。通过检查,摸清了涉氨企业的特种设备使用状况底数,对发现问题及时建立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措施和时限,力促隐患整改到位。
四是强化宣传,提高认识。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河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宣贯,增强企业对液氨设备安全使用、安全防范意识;通过网络、广场咨询、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三进”宣传活动等方式开展安全知识宣教,提升社会特种设备安全意识;指导企业修订完善氨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增强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提升企业与政府部门协同作战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确保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50余人次,检查涉氨制冷企业2家,压力容器设备12台,压力管道764米,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2份,消除安全隐患2处,有力保障了全县涉氨制冷企业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