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4日,质检总局官网发布公告(2017年第34号)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因换发省级证书、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企业依法整体关停退出等情形,质检总局已注销北京格利泰特木业有限公司等2593家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质检总局要求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