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办案过程中,时限是执法程序的必然要求,对于行政执法的合理性、合法性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在不同行政执法领域中由于疏忽办案时限要求而导致的复议、诉讼案件时有发生,为了有效规避因办案违反时限而导致的错案发生,近日,吉林省柳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了一期针对办案时限要求的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活动,全系统近100余人参加了此次培训。
这次培训主要针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讲解,一是关于举报投诉案件的处理时限要求;二是关于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时限要求;三是关于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时限要求;四是关于适用调解程序的时限要求;五是关于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限要求。以上关于时限要求依据《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
通过解讲与分析各类不同案件适用的时限要求,使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清晰的明确了执法办案中应注意的各环节时限要求,真正做到程序合法,为正确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奠定了坚实基础。(通讯员:贾延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