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就要来了,不少市民计划出境旅游,一些“洋货”受到消费者热捧,如印尼燕窝、韩国鲜人参、泰国榴莲、西班牙火腿等。针对一些消费者选择邮寄“洋货”进境,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在“海淘”产品前,应了解我国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规定,干海参、燕窝(罐头装燕窝除外)、肉类及其制品、新鲜水果、种子、苗木等都是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经过加工的肉制品也可能携带禽流感、口蹄疫、疯牛病,新鲜水果极易携带有害生物。
据统计,2017年以来,厦门检验检疫局从邮寄物中截获禁止进境物300多批次、0.5吨,涉及种子种苗、动物产品、涂抹式肉毒素等;检出疫情19种79种次,包括检疫性有害生物咖啡果小蠹、四纹豆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