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3月份以来,汕尾市质监局牵头市住建、工商、消防等职能部门,采取四项强化举措,开展对全市瓶装燃气充装、销售单位的联合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树立“一盘棋”思想。打破由于瓶装燃气充装市场多部门分管、职能分开,在日常监管中往往各自为战,合力不足的监管瓶颈,大胆担当起开展瓶装燃气充装、销售单位联合执法行动的牵头单位,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形成共识,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制订“市质监局、工商局、住建局、公安消防局关于《汕尾市瓶装燃气充装、销售单位联合执法行动方案》。
二是树立沟通协作意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明确了各个部门工作分工,工作时间,工作要求,同时指派特种设备科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到各县区协助地方开展瓶装燃气市场环境的整治。各县区制订《瓶装燃气充装、销售单位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力促各县区有序开展燃气市场环境整治。
三是树立联合执法理念。率先牵头市住建、工商、消防等职能部门开展了对市区瓶装燃气充装、销售单位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检查了分布在市区(含红海湾、华侨管区)的5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3月以来,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228人次,检查企业23 家,检查设备69台,发指令书2份,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6项,有14项隐患已及时整改排除。
四是树立共享宣传意识。多形式、多渠道向气瓶使用单位广泛深入气瓶安全知识。组建一个“瓶装燃气安全微信群”,督促气瓶使用单位和业主加强对钢瓶瓶体、减压阀、软管等关键部位的日常检查,在市区人员密集道路设置气瓶安全使用知识的户外广告,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气瓶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黄佛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