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汕尾市加强瓶装燃气市场环境整治 助推文明城市创建

2017-04-22 11:05: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3月份以来,汕尾市质监局牵头市住建、工商、消防等职能部门,采取四项强化举措,开展对全市瓶装燃气充装、销售单位的联合执法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树立“一盘棋”思想。打破由于瓶装燃气充装市场多部门分管、职能分开,在日常监管中往往各自为战,合力不足的监管瓶颈,大胆担当起开展瓶装燃气充装、销售单位联合执法行动的牵头单位,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形成共识,在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制订“市质监局、工商局、住建局、公安消防局关于《汕尾市瓶装燃气充装、销售单位联合执法行动方案》。

二是树立沟通协作意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明确了各个部门工作分工,工作时间,工作要求,同时指派特种设备科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的工作人员到各县区协助地方开展瓶装燃气市场环境的整治。各县区制订《瓶装燃气充装、销售单位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力促各县区有序开展燃气市场环境整治。

三是树立联合执法理念。率先牵头市住建、工商、消防等职能部门开展了对市区瓶装燃气充装、销售单位的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检查了分布在市区(含红海湾、华侨管区)的5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3月以来,全市共出动检查人员228人次,检查企业23 家,检查设备69台,发指令书2份,检查发现安全隐患16项,有14项隐患已及时整改排除。

四是树立共享宣传意识。多形式、多渠道向气瓶使用单位广泛深入气瓶安全知识。组建一个“瓶装燃气安全微信群”,督促气瓶使用单位和业主加强对钢瓶瓶体、减压阀、软管等关键部位的日常检查,在市区人员密集道路设置气瓶安全使用知识的户外广告,提升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气瓶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黄佛寻)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