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4月12日下午,内蒙古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督查组到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开展督查工作。
督察组在兴安盟质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局长孙世旗、副局长包银成、辖区局及盟特检所相关人员陪同下一同进驻兴安盟唯一一家炼钢企业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督查工作,督查工作是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开展的,以便于发现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最真实的现状。从而反应出被督查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安全管理方面、设备使用登记、档案建立、作业人员持证、责任书、设备检验、安全附件校验(检定)、各类标识等等。
检查发现:该单位体系文件中没有明确最高管理者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没有明确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档案管理方面,不符合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一人一档的要求(学历、履历、培训学习记录、考核提高、奖惩等等);氧气充装作业人员和压力容器操作人员不能满足法规标准要求;老旧压力管道一直未解决验收问题;机电类隐患设备应消除隐患后方可投入运行等等。
督查组将问题梳理后认为:该公司主体责任落实不彻底,尤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账,欠缺,应引起领导层高度重视,隐患必须消除后设备方可投入运行。辖区监管部门应做好问题整改落实督查。2017年,国家层面、自治区层面大型活动较多,例如19大、自治区成立70周年等等,本次督查后企业要做好全面自查,列好自查清单,认真整改,一定要消除所有隐患,将风险降到最低,各个环节都要绷紧安全这根玄,只有全面实现安全生产效益才能不求自来。(双海 盛春 煦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