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厦门检验检疫局了解到,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7年第26号公告,进一步支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根据公告内容,国家质检总局将从顶层设计、开放数据、一次申报、完善服务、信息共享、体系建设六个方面加大对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支持力度。
推动强化顶层设计。推动加强单一窗口顶层设计,统筹推进我国单一窗口建设,将单一窗口建设成为口岸管理相关部门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的共享平台。
开放检验检疫数据。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开放检验检疫数据交换接口,实现单一窗口平台与检验检疫信息化系统的直接联通,企业可直接通过单一窗口办理检验检疫相关业务,免除安装和使用专门申报软件的费用。
鼓励企业一次申报。鼓励国际贸易参与各方通过单一窗口录入并向检验检疫机构申报进出口货物、出入境运输工具、人员、物品及舱单等信息。须向多个监管部门申报的信息,可通过单一窗口一次申报,减少重复录入。
支持完善服务功能。支持单一窗口完善和拓展国际贸易相关服务功能,逐步实现企业可通过单一窗口进行原产地证书申领、企业注册备案、通关流程时限查询等业务,不断优化通关流程,促进贸易便利。
促进信息全面共享。推动建立完善单一窗口信息共享共用机制,促进口岸管理相关部门的申报信息、物流监控信息、查验信息、放行信息、企业资信信息等全面共享。
推动标准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国家关于单一窗口建设的整体部署,支持单一窗口数据简化和标准化工作。充分发挥质检部门标准化管理职能,积极采用国际标准,不断完善我国单一窗口建设的标准体系。
全面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是我国履行世界贸易组织《贸易便利化协定》的重要承诺,也是落实“三互”推进大通关建设的重要内容。厦门自贸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于2015年年4月21日正式运行,被商务部评为2015年自贸试验区最佳案例。厦门是全国第一个通过“单一窗口”实现检验检疫业务全申报的口岸。厦门检验检疫局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将“单一窗口”与ECIQ主干系统、智慧电子闸口贯穿结合,将移动检验检疫、食品安全信息互换等业务系统融入“单一窗口”建设,通过完善“单一窗口”涉检功能,有效提升通关效率。厦门“单一窗口”已经成为各方共建、共享、共用、爱用的公共平台,极大地减轻了企业申报工作量,提升了厦门口岸的贸易便利化。(陈世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