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5年12月3日以来,厦门东渡检验检疫局和东渡海关在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范围内试点推行进口废物原料“监管互认”。海关认可检验检疫部门进口废物原料检验检疫结果和数据,对于检验检疫合格的进口废物原料原则上不再实施查验,关检两部门对进口废物原料实现“一次查验”。2017年前两个月,东渡检验检疫局共向海关发送“监管互认”联系单1024份,海关认可检验检疫查验进境废物原料结果1024批次、5789标箱、4349.24万美元,为废物原料进口企业节省通关时间4320天,节约重复掏箱、移箱、滞期等综合物流成本约172.8万元。(李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