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3月17日,深圳检验检疫局驻邮局工作人员在对入境EMS进行例行查验时,在一个来自日本的邮包里查获2盒胎盘提取物,共100支,200ml。由于货主无法提供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证明,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对该批人胎盘提取液针剂予以退运处理。
该物品是通过生物技术以人体胎盘为材料提取有效成分而制成,为保持其生物活性在制作过程中没有实施高温等彻底的消毒措施,可能导致病原体残留。使用未经检疫的胎盘绒毛分解物,有可能感染多种严重的传染病。根据《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邮寄、携带特殊物品进境,应当在特殊物品交运前向目的地直属检验检疫局申请特殊物品审批。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市民,出入境前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