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记者从甘肃省标准化院了解到,该院按照甘肃省质监局的安排部署,已经完成全省现行有效的2090项甘肃省推荐性地方标准和296项推荐性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集中复审工作。
据悉,按照国家标准委印发的《推荐性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方案》(国标委综合〔2016〕28号)和甘肃实施标准化发展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甘肃省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实施方案》(甘标领组办发[2016]9号)的要求,该院遵循“废止一批、修订一批的原则,重点解决现有推荐性标准中存在的交叉、矛盾和滞后老化等突出问题,为推动推荐性标准向政府职责范围的公益类标准过渡奠定基础”的要求,以“与国、行标重复交叉,地方标准不再保留”、“不以行政区域作为标准适用范围”、“农业、林业类技术规范以同等地理条件划分”等为清理原则,从标准的制定范围、协调性和实用性等方面逐项对标准及标准制修订计划进行复审。 对截止2016年底现行有效的2090项甘肃省推荐性地方标准和296项推荐性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进行了集中复审,其中复审甘肃省推荐性地方标准628项,复审继续有效的281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修订965项甘肃省推荐性地方标准,废止497项甘肃省推荐性地方标准、终止15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
清理过程中,在省质监局标准化处的指导下,充分考虑标准的重复、交叉、适用情况,以及与相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监管制度的衔接,并以各行业主管部门反馈的清理结论意见为参考依据,形成继续有效、修订、废止的初审结论意见,向省局上报《甘肃省标准化研究院关于推荐性地方标准集中复审工作情况的报告》(甘标研〔2017〕2号)并由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复审结论向社会进行了公示。(张颖 付国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