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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规范“同线同标同质”HACCP/GAP标识使用

2017-03-02 13:20:09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常州3月2日讯 (通讯员 朱华 史经辉)国家质检总局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内外销(以下简称“三同”)工作,于2月22日发布了2017年第15号公告。公告中明确规定,所有上线国家认监委“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三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txtbtz.cnca.cn)的食品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应于该公告发布之日(即2017年2月22日)起一年内,按照HACCP、GAP认证有关要求在“三同”产品上加贴HACCP、GAP认证标识。

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三同”是指出口企业的内外销产品在同一生产线、按相同的标准生产,从而达到相同的质量水平。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获得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认证,出口农产品种养殖基地/果园获得良好农业规范(GAP)认证是推进实施 “三同”的重要支撑。

目前,江苏首批共11家成功上线国家认监委“出口食品企业内外销‘三同’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常州地区已有2家企业成功上线该平台。江苏省常州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上线企业及时在“三同”产品上加贴HACCP、GAP认证标识,以免影响到对其三同产品的宣传和销售工作。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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