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该局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辖区进出口水产品严格实施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严守安全底线,并推进"进口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和"出口食品竞争力提升工程",加强检验检疫监管,切实保障进出口水产品安全质量。2016年,该局共检验检疫辖区进出口水产品3.31万批、货值56.05亿美元,其中出口水产品2.75万批次、52.97亿美元,进口水产品5606批次、3.08亿美元。2016年进出口水产品总体质量状况良好,其中出口水产品合格率高达99.99%;检出安全卫生问题的进口水产品18批,均严格按规定实施退运、销毁处理,有效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国内市场。
福建检验检疫局对辖区进出口水产品开展风险评估,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和有效性。针对辖区进出口水产品业务实际,按照与国际接轨的通行规则开展进出口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各类进出口水产品潜在的安全质量风险项目、风险等级以及相应的风险管控措施,为开展进出口水产品安全监管和风险监测提供科学依据,切实提高进出口检验检疫监管的有效性。
福建检验检疫局实施备案管理,落实进出口水产品企业的主体责任。按照《食品安全法》和质检总局规范要求,对进口水产品的进出口商、代理商以及出口水产品的生产加工企业、提供原料的养殖基地等实施备案管理,并通过信用等级、分类管理、企业约谈以及预警通告等日常监管措施,促进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保证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法规标准得到有效落实。
福建检验检疫局做好进出口把关,保证进出口水产品的安全质量。进口方面,按照质检总局进口食品合格评定工作要求,切实做好许可证核销、准入资质审核、证书核查、口岸查验、监督抽查、后续监管等环节工作,保证进口食品3个环节21项制度的有效落实,确保进口水产品安全质量;出口方面,做好养殖源头监控、加工过程监管、出口环节审核把关等方面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全过程管理的各项要求得到有效落实,保证出口水产品符合进口国标准要求。
福建检验检疫局强化部门协作,提高进出口水产品综合治理水平。该局与海关、食药、海洋渔业等部门签署备忘录,强化在执法监管、源头治理、信息沟通、技术支持以及打击走私等方面的协作力度,合力保障福建省进出口水产品安全质量。同时,在福建省鳗鱼、大黄鱼、对虾、鲍鱼、海捕水产品等主产区,会同地方政府部门开展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提高出口水产品安全质量区域化管理水平。
同时,福建检验检疫局加强宣传培训,营造进出口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针对进出口食品企业关键岗位人员,不定期组织举办食品安全培训班,并结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质量月等活动,通过在线访谈、传播媒体、公众微信等各类信息宣传渠道,开展进出口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提高社会公众进出口食品安全意识,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