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公共安全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巴彦淖尔市工商质监局上下联动,严把“四关”,开展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市场监管。截至目前,全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257人次,检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经营户253户,取缔无照经营47户,查处超范围经营户25户,下发整改通知书56份
一是严把准入关,严格程序依法准入。积极履行市场准入监管职责,对全市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按照“先照后证”制度后置目录进行登记注册,依法核发营业执照。同时落实“双告知一承诺”制度,及时向安监部门抄告登记信息并存档备查。对不能颁发行政许可的烟花爆竹市场主体,根据有关部门的信息通报,及时责令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逾期不办理的,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二是严把销售关,保障产品质量安全。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经营烟花爆竹企业和经营者摸底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求经营户必须建立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进货台帐、质量承诺等制度,杜绝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国家明令淘汰的烟花爆竹行为发生。
三是严把监管关,严防安全隐患。对烟花爆竹经营户加大检查密度和力度,坚持每户必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针对可能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迅速部署开展专项检查。同时,按照有关部门核定的已领取《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审批范围进行逐一对照,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者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检查所售烟花爆竹的包装、产地来源,是否有生产厂家名称、地址、质量合格证等标识,对经营范围无烟花零售的经营者进行提前告知不得经营烟花,消除安全隐患。对未办理行政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活动的,及时抄报相关许可部门依法查处。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公安、安监、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推动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是严把宣传维权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对从事烟花爆竹销售的经营者进行政府部门通知精神、法律法规、包装、合格证、安全标识等方面知识进行普及,提高经营户对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同时充分发挥12315行政执法体系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