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欧盟发布了委员会条例(EU)2017/238,修订化妆品法规(EU)No 1223/2009附录Ⅳ,将二苯甲酮-3在防晒化妆品中的最大使用量由10%降低到6%,该条例于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20天生效,并将于2017年9月3日实施。
厦门同安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生产企业应时时关注进口国法律法规,及时调整产品配方应符合进口国法律法规标准要求,避免遭到退货风险。(骆劲松)
2017年2月,欧盟发布了委员会条例(EU)2017/238,修订化妆品法规(EU)No 1223/2009附录Ⅳ,将二苯甲酮-3在防晒化妆品中的最大使用量由10%降低到6%,该条例于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20天生效,并将于2017年9月3日实施。
厦门同安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生产企业应时时关注进口国法律法规,及时调整产品配方应符合进口国法律法规标准要求,避免遭到退货风险。(骆劲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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