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包头市政府集中行政审批工作考核办法》有关规定,经民主测评和综合评定,包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审批科被评为包头市人民政府服务中心2016年度第四季度“红旗窗口”。这是市政务服务中心对市质监局行政审批科工作的认可和鼓励。
包头市质监局在行政审批工作中严格依法办事,以“便民、规范、高效、廉洁”为宗旨,进一步优化、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主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整体进行。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界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巩固市质监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坚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质量和服务为中心,以“惠民”为目的,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勇于担当,主动作为,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扎实的干劲,充分发挥“红旗窗口”的带头作用,为打造优秀质监形象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