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厦门海沧检验检疫局统计,2014—2016年该局共对辖区企业共计518批次的出口退运货物实施退运调查。其中,因质量、品质、规格不符合标准或合同要求的占退运总批次的89.58%,因涉及不符合健康、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的占6.56%,因外包装不符要求而遭到退运的占3.08%。
据海沧局分析,货物遭退运主要有以下原因:一方面,出口产品质量不合格或达不到客户的要求标准。出口企业质量意识淡薄,甚至降低生产要求和程序,以利益最大化为出口目的,这也是出口货物遭国外退运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是遭遇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干扰。众所周知,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措施主要是当地政府为保护本国或地区市场而制定了严格甚至苛刻的质量、环保、安全等标准和法规,企业如未能及时掌握贸易国或地区的质量标准和法规来调整生产,产品退运的命运将难以避免。此外,还存在国外进口商进行商业欺诈的原因。每个产业都是一个动态的利益链,一旦市场发生变化,经济形势不容乐观,进口商会利用合同中的隐蔽性条款,对到货产品吹毛求疵,以达到规避风险、维护自身利益的目的。
对此,海沧检验检疫机构建议相关出口企业,进一步优化顶层管理,树立产品质量第一责任意识,改变低价竞争模式,在提高产品质量上下功夫。同时,应及时、准确了解货主对产品、规格、技术要求的标准,不要存侥幸心理而降低标准。除此之外,遵守国际贸易规则,及时准确了解并掌握国外技术标准和要求,以避免合同陷阱,不给“贸易技术壁垒”钻空子,从而保障、维护自身的合法利益。 (向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