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和春节临近,为确保漳州口岸检疫处理生产安全和工作质量,结合质检总局办公厅下发《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6〕1523号)要求,近日,漳州检验检疫局对辖区范围内检疫处理单位的所有工作点进行了安全检查。
本次检查依据上级部门有关口岸卫生处理督查文件要求,按照漳州局2016年卫生处理监管方案,在要求检疫处理单位开展安全生产自查的基础上,通过现场检查和记录检查两种方式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单位人员资质、检疫处理场地、检疫处理标识标牌、熏蒸药物使用与储存、危险品库房消防安全报警设施、检测仪器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现场操作流程、检疫处理工作记录及报告单等。
检疫处理是防范传染病及其传播媒介、外来有害生物、动植物疫病疫情等传入传出的有效处理手段,关系到人民身体健康、生态环境安全和农牧业生产安全。漳州辖区主要涉及入境船舶、原木、废纸、废五金、废塑料等检疫处理业务,多年来漳州检验检疫局一直高度重视检疫处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并通过多项举措有效提升辖区内检疫处理生产安全和工作质量。一是严格检疫处理单位人员资质核准及安全生产制度;二是健全药品器械的采购、运输、储存、使用制度;三是规范检疫处理操作规程及个人防护措施;四是加大检疫处理监管力度和监管频次、丰富检疫处理效果评价手段。(陈世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