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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1日起出口坦桑尼亚需实施装船前检验

2017-01-10 16:19:57 中国质量新闻网

  据坦桑尼亚标准局(TBS)消息,出口坦桑尼亚所有管制类别的货物从2016年12月1日起,须在装船前向中检公司(CCIC)申请实施标准符合性验证计划检验(PVoC),并取得质量符合TBS规定的货物符合性证书(COC证书),凭COC证书在坦桑尼亚办理清关手续,否则在坦桑尼亚海关将会被延迟或者拒绝入关。

  据统计,厦门口岸出口至坦桑尼亚的货物每年约有700至800批,涉及轻纺类、食品类等多个行业领域,近年来出口形势呈稳定增长的趋势。

  在此,厦门东渡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国内贸易商,对出口至坦桑尼亚的货物及早向中检公司(CCIC)了解办理COC证书的相关事宜,以免延误贸易交货日期。(王烨华 林瑜)

  

(责任编辑:车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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