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12月26日,罗湖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截获旅客携带入境的25kg龟板,共计百余块。
据介绍,现场检疫发现,该批龟板为龟腹甲,呈棕黄色,包装简陋;龟板经晾晒处理,可嗅及浓烈的腥臭味。当事旅客自述龟板购自香港,作药材使用。鉴于旅客未主动申报且不能提供任何检疫审批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对物品作截留处理。
动物的蹄、骨、角类及其制品属于明令禁止携带入境物品。龟板常作为传统中药材使用,旅客往往忽视其存在传播动物疫病的风险,携带入境而造成不必要损失。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出入境旅客:应充分了解相关检疫法规,切勿违法携带动植物及其产品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