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2016年11月27日-12月1日,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的“泸州久香牌大曲曲药”、泸州市罗沙稻谷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罗沙贡米”、泸州国粹酒业有限公司的“泸州国粹牌浓香型白酒”、九狮柚专业合作社的“龙马潭九狮柚子”、泸州市泸郎窖酒有限公司的“江阳区王嘴牌赐窖酒”、泸州刘氏泡菜食品有限公司的“刘氏泡菜泸小跑泡菜”、瀚源有机茶业有限公司的“纳溪瀚源牌有机茶”、古蔺赶黄草技术推广协会的“古蔺赶黄草”、叙永县经济作物站的“叙永县赤水河柑橘”等9家企业的9个产品,顺利通过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专家组现场评定,其中“叙永赤水河柑橘”和近期随神州十一号升上太空的“泸州久香牌大曲曲药”获得专家盛赞。
据介绍,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是指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通过保护的产品具备生态、原产地、品牌、可追溯、知识产权等因素,具备了目前全球贸易中较为普遍流行的生态标签,产品附加值大幅提升,更易获得消费者认可。今年以来,在四川检验检疫局的指导下,泸州检验检疫局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两学一做”教育活动中找准发力点,多次赴泸州市三区四县进项现场摸底调查,在泸州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出台了《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的通知》(泸市府办函【2016】128号),组成了由泸州市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亲自挂帅的泸州市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了《泸州市首批争创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目录》,并针对《目录》中产品逐一开展现场考察,对满足条件的产品进行申报资料撰写指导,对尚未满足申报条件的产品提出整改要求,最终明确上述9个产品正式申报,确保申报产品符合申报要求,顺利通过专家现场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