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官网获悉,为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促进“全局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全局化”,全面推进法治检验检疫建设,佛山检验检疫局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强调应当以强化“三个主体”法治思维为工作目标,即通过全面提升检验检疫工作人员、行政管理相对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检验检疫法治建设的社会氛围;要求应当把握“三个坚持”的工作原则,即坚持行政执法和法治宣传相结合、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坚持对内普法和对外普法相结合。
《实施意见》明确应当开展“四项举措”:一是落实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清单,根据各部门工作实际量身定制普法重点内容、普法对象、普法时间节点、宣传教育方式、主要任务,促进全局各部门普法与执法的深度融合;二是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扎实做好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积极开展对外法治宣传活动,突出重要时间节点普法;三是推进普法执法有机融合,将法治宣传教育贯彻于行政执法的全过程,减少执法阻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四是建立以案释法制度体系,充分利用佛山局法制稽查科两名工作人员作为佛山市普法办“以案说法”专家库成员的身份优势,以“释法”为重点对社会公众开展普法活动,提升检验检疫系统的法治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