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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2015年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出口企业达40%

2016-12-09 16:54:0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16年,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2015年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对中国出口企业影响调查,并开展了水海产品、通信设备、钢铁产品、玩具等四种重点产品的专项调查。随机抽取了4132家出口企业进行调查,分布于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

  影响调查结果显示,2015年有40.0%的出口企业受到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不同程度的影响。全年出口贸易直接损失额为933.8亿美元,比2014年增加178.6亿美元,占同期出口额的4.1%。企业新增成本247.5亿美元,比2014年上升25.3亿美元,占同期出口额的1.1%。我国水海产品、通信设备、钢铁产品和玩具等四类产品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的企业比例分别为:52.1%、27.6%、38.0%、64.9%,直接损失额分别为:22.6亿美元、10.9亿美元、43.5亿美元和4.4亿美元,占同期该类产品出口额的比例分别为:11.5%,0.5%,6.8%,2.8%;新增成本分别为:1.3亿美元、11.4亿美元、4.1亿美元、3.4亿美元,占同期该类产品出口额的比例分别为:0.7%、0.5%、0.6%、2.2%。

  对我国企业出口影响较大的国家和地区在前五位的是欧盟、美国、拉美、东盟、非洲,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30.0%、23.3%、8.1%、7.2%和7.1%。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较大的产品类别在前五位的是机电仪器、化矿金属、纺织鞋帽、木材纸张非金属、农食产品,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43.6%、20.2%、15.6%、6.0%、5.3%。受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影响较大的省份在前五位的是浙江、山东、江苏、广东、上海,分别占直接损失总额的18.3%、14.3%、12.8%、11.8%和5.9%。

  主要贸易伙伴影响我国工业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类型集中在认证要求、技术标准要求、标签和标志要求、工业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要求、环保要求等五个方面;影响农产品出口的技术性贸易措施类型集中在食品中农兽药残留限量要求、微生物指标要求、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限量要求、食品标签要求、以及加工厂和仓库注册要求等五个方面。

  技术性贸易措施继续被认为是继汇率之后企业在出口中遇到的主要障碍,继续受到企业的高度关注。出口企业在应对国外技术性贸易措施的问题上普遍表现得更为积极、主动,“加强管理、自主创新,提高产品竞争力”成为企业在遇到国外技术措施或技术要求限制时的首选做法。

(责任编辑:一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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