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近日,亳州市政府印发《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亳政〔2016〕5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标志着亳州市标准化工作迈上新台阶。
《实施意见》强调,要加大标准化政策扶持力度,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用于奖励标准化工作取得成果的单位,对企事业单位组建全国专业标准化委员会予以资助;主持或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制修订、主持地方标准制修订的,在标准正式发布后予以资助;对标准化工作获得国家、省、市级认可的企业和标准化示范项目予以奖励。其中对主持起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排名前三位)的单位,分别予以100万元、50万元、30万元的奖励。对参与起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分别予以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主持起草省级地方标准(排名前三位)的单位,每项标准奖励10万元。意见还对获得国家、省级“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单位、获得AAAA、AAA、AA、A“标准化良好行为”的企业、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对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标准化试点单位等六种情形提出了具体的奖励或资助标准。奖励资金还可酌情用于奖励个人,但不得超过奖励资金的30%。
《实施意见》的出台将有利于营造“重视标准化、创建标准化、运用标准化”的浓厚氛围、扩大标准化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健全完善标准化体系、夯实标准化工作基础,进一步提升全市标准化水平,为推动亳州市“深入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奋力走在皖北振兴前列”提供有力的支撑。(王燕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