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6年目录外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漳州检验检疫局组织对检区开展2016年目录外进出口商品监督抽查工作,共计抽查样品14份,分别为出口手表部件8份,出口小家电食品接触材6份。全部样品均送往指定实验室检测。经检测全部14份样品,其中13份合格,1份不合格,不合格产品为某公司生产的手表配件金色金属卡扣“镍释放量”严重超标,依据GB28480-2012标准要求,“镍释放量”限量要求不超过0.5μg/(cm2·week),而该批产品检测结果“镍释放量”为14.4μg/(cm2·week),漳州检验检疫局已将上述结果告知相关方采取整改、纠正措施。
近年来,随着国家法检体制改革,法检目录产品大幅削减,对出口产品品质的把控更多的是依托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地方主管部门。为此,漳州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一要加强日常质量管理,提升出口产品的品质特别是涉及安、卫、环等的质量要求;二要注意搜集相关进口国家的法律法规标准要求,确保出口产品质量满足进口商及进口国要求;三是如涉及品质条款、标准检测等疑难问题,多和当地出口检验检疫沟通联系,共同把好产品质量关,维护“中国制造”良好信誉。 (陈世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