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消费品质量违法 提升消费品质量水平
——湖南省质监局稽查局公布近一年来消费品专项执法打假情况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记者 王融国) 湖南省消费品质量违法行为数量呈下降趋势!11月25日,湖南省质监局稽查局向社会各界介绍了近一年来消费品专项执法打假情况,公布了涉案货值达300余万元的假冒迅达燃气器具案等五大案例。
作为年度“质监利剑”六大行动之一,湖南省质监局稽查局将消费品执法打假作为头等大事,坚持“打扶结合”的工作方针,结合摸排线索、查办要案、内外联合、两法衔接、新闻宣传五项工作措施,严查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无证冒证生产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全省质监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421人次,检查消费品类生产企业1105家,查办案件153件,涉案货值金额达958万元,为广大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720余万元。
从涉案货值来看,虽然有湘潭市质监局查办的涉案货值高达300余万元的周志红假冒迅达燃气器具案、岳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查办的涉案货值19余万元的陈军等人贮藏销售假冒纸品案,以及长沙市质监局查办的涉案货值22余万元的龙文武生产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机油案等一系列大案要案,但查办的消费品质量违法案件较往年有所减少。湖南省质监局稽查局局长罗纳晚表示,消费品质量违法行为呈减少趋势,与多年来监管部门始终保持执法打假高压态势和不断加严监督抽查有很大关系,说明这项工作已经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使得湖南省消费品质量水平得到了总体提升。
从案件违法行为来看,涉及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生产许可证号、无证生产或伪造生产日期的情况相对突出。制假售劣者存在随产随销、不留库存、本地生产、异地销售、网上销售等情况,造成执法办案取证难、查处难,增加了监管难度。对此,湖南省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消费品执法打假暴露出来的问题,全省质监系统将采取相应的综合整治措施,继续保持执法打假高压态势,持续推进、深入开展“质监利剑”专项行动,综合投诉举报、监督抽查、风险监控等信息,严查制假售劣、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坚持发现一个、打击一个,让假冒伪劣产品难有藏身之处。同时,质监部门将积极构建产品质量诚信体系,逐步将消费品生产企业纳入诚信体系管理;鼓励生产企业开展产品质量公开承诺,切实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监管部门将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按诚信等级区别实施分类监管,还将进一步落实部门联动监管措施,针对消费品类产品执法打假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加大与工商、农业、商务、公安、价格等部门的密切协作,建立健全部门联动监管、多元共治机制,实现无缝对接,消除监管死角。此外,将进一步落实《湖南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符合失信黑名单条件的企业,按程序报批后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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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品专项执法行动案例摘选
一、湘潭市质监局查办的周志红假冒迅达燃气器具产品案
2016年5月23日,湘潭市质监局根据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达公司)举报,会同公安部门对市区某地生产、销售假冒迅达燃气器具产品窝点进行了联合执法检查。经查,当事人周志红等人在湘潭、株洲等仓库内存放有大量燃气器具、电热水器成品,品牌涉及迅达、美的、樱花、小天鹅、新飞、海信、万和、丹丽斯顿、万家乐、海尔、歌华、欧派和神州厨电等13种,现场还发现迅达、美的、神州厨电、樱花、小天鹅、新飞、万和、海信和半球等9种品牌燃气器具产品的商标、厂名厂址印刷模版39块。公安部门当场对周志红的货物进行扣押。据初步估算,涉案货值达300余万元。该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二、岳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查办的陈军等人贮藏销售假冒纸品案
2016年5月,根据群众举报,岳阳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采取蹲点守候、居民调查、巡视检查等方式,对荣家湾镇文胜村一涉嫌贮藏假冒纸品仓库进行了全面检查。经查实,当事人陈军等人涉嫌假冒“清风”、“心相印”各类抽纸、卷纸共计1500余件,涉案货值金额达19万余元。该案货值金额大,影响严重,涉嫌犯罪,已移交公安机关查处。目前,已没收假冒产品,公安机关传唤调查下线经销商4人,查实经营假冒产品店面11个,检察机关对两个上线批发商进行批捕,追究其刑事责任。该案正在深挖调查之中。
三、长沙市质监局查办的龙文武生产销售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机油案
2016年3月11日,根据群众举报,长沙市质监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位于长沙县春华镇武塘村下家塘组的机油加工点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加工点堆放有标注“嘉实多磁护合成机油4L”的机油110箱(6桶/箱),并有用于加工合成机油的原料油70桶(175KG/桶)、合成机油灌装设备1套、空气压缩机1台、电子秤1台以及标注“嘉实多磁护合成机油4L”的空桶、合格证标签、瓶盖、纸箱、包装胶带等。执法人员对该批产品进行了抽样送检。经检验,当事人加工点生产的SM 5W-40(4L)合成机油符合国家标准。经嘉实多(深圳)有限公司鉴定,当事人龙文武生产加工的产品为假冒该公司厂名厂址的产品。长沙市质监局依法立案查处。经查实,当事人共计违法生产机油2000桶(4L/桶),已销售1340桶、库存660桶,违法所得3.35万元,涉案货值22万元。目前,该机油加工点已经被关闭。长沙市质监局没收了违法生产的产品660桶,并处罚款18万元。
四、长沙市质监局查办的盛茂生产以假充真的硒鼓案
2016年3月9日,长沙市质监局接到群众举报后,立即派执法人员到长沙市芙蓉区陶瓷建材市场C8栋2楼盛茂租用的房屋内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房内有当事人盛茂贴牌制作、销售的标注“惠普公司日本产品,总代理:中国惠普有限公司”字样的惠普打印机硒鼓及标注“进口商:佳能(中国)有限公司”字样的佳能打印机硒鼓,涉嫌以假充真。经核实,由盛茂生产的以假充真的型号为328佳能打印机硒鼓共14盒,型号为78A的惠普打印机硒鼓共52盒,型号为CC388A的惠普打印机硒鼓共216盒,型号为CE278A的惠普打印机硒鼓共20盒,型号为Q7516A的惠普打印机硒鼓共2盒,货值金额共计达24650元。长沙市质监局没收了违法生产销售的打印机硒鼓,并处罚款5.16万元。
五、怀化市质监局查处中方县水星塑料制品厂无证生产PC塑料水桶案
2016年5月12日,怀化市质监局会同中方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据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执法检查的通知,依法对中方县水星塑料制品厂进行了检查。经调查核实,该厂在未取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生产PC塑料水桶,从2016年2月至检查时止,共生产PC塑料水桶5488个,销售1100个,库存4388个。执法人员对库存的产品予以查封,并对查封的产品进行了抽样送检。经怀化市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检验,该批PC塑料水桶所检项目符合GB14942-94标准要求。产品货值总金额达62568元,违法所得2200元。怀化市质监局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处罚,并督促企业取得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