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滁州市规范县(市、区)长质量奖评审工作

2016-11-16 08:36:1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从安徽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获悉,近日,滁州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规范县(市、区)长质量奖评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根据《安徽省质量发展纲要2013-2020》、安徽省地方标准《政府质量奖评审指南》(DB34/T1712—2012)有关规定,参照中国质量奖和省、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做法,从质量奖评审的组织培育、宣传动员、专家资质、评审程序、档案管理、督查通报等方面,对县(市、区)长质量奖评审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长质量奖培育工作要争取更多类型的单位组织参与申报,不断扩大质量奖励的范围和领域。在专家组成上,原则上由非本地专家组成的专家团队完成,评审专家组不得低于3人,评审组长应由取得《安徽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员》资格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评审员应由取得县及县以上各级政府质量奖评审员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注册期内的人员担任。

《通知》还要求各质量强县(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评审工作结束后,要将当地政府会议通过的评审结果、会议纪要、正式文件报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市质量强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大督查指导力度,不定期的对各县(区、市)长质量奖评审情况开展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违规情况将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到位。(关翔宇)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