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厦门东渡检验检疫局在审核一批来自马来西亚的植物源生物质燃料—“木质颗粒”的申报材料时,发现其因境外生产加工企业未备案,不符合要求,涉及货物50吨。这是今年6月份以来总局简化进口成型植物源生物质燃料风险评估程序后发现的首批未提前向总局备案的进口生物质燃料。
本批生物质颗粒燃料系国外发货人以板材废弃边角料为原料,经粉碎、高压、烘干而制成的成型颗粒,进口后用于燃烧机、锅炉等燃烧供热,属于典型的成型植物源生物质燃料。
近年来,国家大力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生物质颗粒燃料由于其热能高、排放低的优势,需求量连年高涨。
为积极支持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经回顾性评计审查,质检总局于今年6月14日调整植物生物质燃料检疫监管措施,明确对于进口风险可控的成型植物生物质燃料不再需要按照“一厂一品一案”开展首次进口风险评估。各接受申报的检验检疫机构只需确认进口生物质燃料来自总局网站公布的境外生产加工企业。针对网上尚未公布企业信息的,由各直属局审核确认符合成型生物质燃料后,直接向总局备案境外生产加工企业等信息,等总局网上公布后即可同意进口。
据收货人反映,企业本身没有及时了解政策就先发货了才造成货物已到厦门港不能通关的情况,简化程序利好广大进出口商,他们马上去补备案,手续齐全很快就可以正常进口了。
东渡检验检疫局提醒广大进出口企业,已获得备案的,质检总局会公布在门户网站上,也就是说企业也可以通过质检总局门户网站上查询获得已备案的境外生产加工企业名单,如果网站上还没有企业信息的,应提前备案,以避免通关受阻,减少损失。(林萌 洪寒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