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裕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做好裕安区级2015-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的通知》(裕市监市〔2016〕104号),在全区部署开展2015-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
此次公示条件要求,凡是辖区内的各类企业,注册登记时间满3年,具有一定规模、效益,重视商业信誉和合同管理工作,坚持诚实信用的经营理念,并且符合 “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标准的企业,都可以申报裕安区级2015-2016年度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明年初,区局将对拟申报的区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进行审核,并组织区级评审委员会评审,评审符合要求的企业向社会公示。(沈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