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河南检验检疫局濮阳办事处根据质检总局及河南局关于开展2016年“质量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紧扣“提升供给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扎实开展“质量月”各项活动,取得较好的效果。
周密筹划,内部全面部署。“质量月”活动是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推动质量提升、促进质量强省战略建设的重要抓手。办事处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结合濮阳办开展原产地签证业务和筹建工作进展的工作实际,认真研究部署活动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强与地方质监部门沟通,共同做好“质量月”活动。
质检配合,推进质量立市。根据《河南省质量强省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2016年度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豫质强办【2016】6号)工作安排,积极配合濮阳市质量立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认真做好进出口环节有关考核要点材料的报告和沟通协调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做好濮阳市质量强市示范市创建活动。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开展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宣传工作。在质检总局公布2016年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名单后,濮阳办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利用微信、报纸等媒体,全力对范县出口泥鳅质量安全示范区进行宣传报道。
四、积极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濮阳办结合工作实际,在原产地签证窗口向工作对象分发“质量月”宣传材料,利用濮阳办微信公众号积极开展“质量月”宣传,协调市商务局进行液晶显示屏宣传,并在门口设置了宣传材料自取台。经与市质监局沟通,濮阳办积极配合其在市中心显示屏、公交车等处的宣传活动。
五、持续做好业务承接准备工作。根据《河南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业务调整工作规范》(以下称规范)规定,认真落实人员、装备、标准方法、信息化四大要素,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质量安全处报送相关材料,初步做好了承接出口化工品、耐火材料检验检疫和进口汽车登检业务的准备工作。积极协助安阳局做好濮阳市辖区业务的检验检疫工作,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现场检验检疫及监管见习。(王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