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质检中心完成人造板产品省级联动监督抽查工作,累计对徐州、宿迁、无锡、苏州等地60家人造板生产企业进行了抽样检验。
本次监督抽查主要依据GB 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等国家标准,检验产品包括实木地板、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细木工板、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等,检验项目包括甲醛释放量、耐磨、吸水厚度膨胀率、漆膜附着力、漆膜硬度等。
人造板是以木材或其他非木材植物为原料,经一定机械加工分离成各种单元材料后,施加或不施加胶粘剂和其他添加剂胶合而成的板材或模压制品,主要包括胶合板、刨花板和纤维板等三大类产品,其延伸产品和深加工产品达上百种,包括常见的强化木地板、实木复合地板、饰面人造板等诸多产品,国家对这类主要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消费者在选择、购买人造板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尽可能购买规模较大的生产企业的产品,尤其是具有相关资质的企业。二是注意产品的甲醛释放量等主要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三是查看是否标注有害物质限量。四是索取正规发票,以便在产生质量问题时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