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黄山市物价局会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降低我市检验检测检定收费标准的通知》(黄价字〔2016〕85号),决定从2016年10月1日起,除计量检定项目中的出租车计价器、燃油加油机、非自动衡器、血压表(血压计)检定收费外,其他项目产品质量检验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计量检定费分别在原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整体下降5%。
为切实将降低收费标准的政策落实到位,黄山市质监局及时组织召开涉企收费政策调整工作会议。要求各涉企收费单位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及门户网站通过公示栏、公示牌等方式公布收费依据文件、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以及价格主管部门的投诉举报电话12358等,主动接受服务对象和社会监督。切实坚决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以外无收费”,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助推供给侧机构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