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市场监管>>地方动态>>

西安市四部门联合开展燃煤煤质专项检查 发现煤质不达标一律高限处罚

2016-11-02 11:17: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姜丹) 供暖期即将来临,燃煤锅炉煤质好坏直接影响着西安的环境空气质量。为加强冬季燃煤污染防治,西安市治污减霾办就秋冬季燃煤煤质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组织西安市商务、质监、工商、环保四部门开展了燃煤煤质专项检查。

  为了从源头预防和管控,西安市治污减霾办在11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会加大燃煤煤质管理。按照部署要求,市商务部门加强对全市所保留的煤炭交易市场、优质蜂窝煤(点火蜂窝煤)生产加工厂以及燃煤配送网点的监管,重点监督检查煤炭配送体系内的达标煤及优质煤的储存及供应量、煤炭的来源及检测报告、配送体系内各单位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市质监部门加强对全市煤炭配送体系内从事优质蜂窝煤生产单位煤质的监管,每月对各生产单位煤质抽检不少于1次,对存在蜂窝煤煤质超标情况的,一律责令整改并予以高限处罚。对于屡次出现煤质超标情况的,取消其生产资质。

  市工商部门加强对全市煤炭配送体系内各单位煤炭销售及流通环节煤质的监管,每周开展监督检查,每月对不少于20%的煤炭配送体系内销售经营单位的煤质进行抽检,凡发现销售燃煤煤质超标的,一律责令对不达标燃煤进行清理并予以高限处罚;对未列入全市煤炭配送体系内的从事煤炭销售供应的单位,一经发现,一律依法查处并予以取缔。

  市环保局加强对全市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使用单位的监管,重点检查各单位优质煤检不少于1次,凡发现使用燃煤煤质超标的,一律责令对不达标燃煤进行清理并予以高限处罚。

(责任编辑:车车)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机油液位上升、加注口变“奶盖”不要 ...

  • 安全的召回与召回的安全

  • 广汽本田2019年超额完成目标,体 ...

  • 自研自造铸市场底力 威马为新势力唯 ...

  • 中国汽车文化的先驱 奥迪第三次华丽 ...

最新新闻